破产法|长假期间合同履行延期(2026)
核心结论:2026年长假期间,破产程序中的多数法定期限会顺延——《民法典》第203条规定,期间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假期结束次日;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未尽事宜适用民事诉讼法(《企业破产法》第4条)。但《企业破产法》第18条规定的"管理人二个月通知期""三十日答复期"风险极高,不宜赌顺延。管辖上...
在深圳遇到债务困境,专业破产律师能帮你判断该走哪条路:企业资不抵债可依《企业破产法》申请清算、重整或和解;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可依《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申请破产。本文讲清适用法律、申请步骤、证据清单、费用与时限,助你少走弯路。
深圳的破产案件主要适用三类规范。第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适用于企业法人,其第二条明确: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依照该法清理债务。第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执行程序相关规定,用于处理执行中发现资不抵债、需要转入破产程序的衔接问题。第三是《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个人破产地方立法,深圳因此成为个人破产制度的先行试点城市。
按照该条例,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或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能力、或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申请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破产有严格的诚信要求,隐瞒财产、虚假申报可能被驳回申请,甚至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你不确定自己适用哪部法律,建议先做一次债务与资产的法律体检。
提示:破产法律法规和地方法院的立案、管辖规则可能调整,具体以官方最新公布的规则为准,建议在提交材料前核实一遍。
核心看三点——是否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是否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主体是否适格(企业法人或符合条例条件的自然人)。实务中,很多申请被退回并非实体不合格,而是材料不能反映真实资产负债状况。
依《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可以申请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债权人也可以申请重整或破产清算。破产案件一般由债务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深圳企业通常向深圳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具体级别管辖以法院官方最新指引为准。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法院应当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有权提出异议,法院再裁定是否受理。受理后进入指定管理人、通知已知债权人、公告等环节。
依《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债权申报期限自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逾期申报虽可补充申报,但可能无法参与此前已完成的分配,这一点务必留意。
重整程序中,依第七十九条,债务人或管理人应自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有正当理由可申请延长三个月。清算程序则按第一百一十三条的顺序分配破产财产。关于企业破产清算流程,可结合专文一并了解。
材料是否齐备,直接影响受理速度。建议按下列清单逐项整理,并保证各材料之间数据一致。
如果涉及执行阶段的债务清理,也可参考执行转破产的适用条件相关说明。材料准备中最常见的失误是遗漏对外担保和关联方往来,这两项往往被法院重点核查。
依《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以及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第四十三条进一步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换句话说,如果企业已无任何财产,程序可能因“无产可破”而提前终结。
律师服务费通常根据案件复杂度、财产规模、工作量协商确定,没有统一标准,也不存在“包赢”或“包免责”的收费模式。任何承诺具体结果的表述都不符合执业规范,请谨慎对待。
企业破产从申请到受理、再到债权申报与分配,通常以月为单位计算,重整案件因涉及计划草案的提交与表决,周期更长;个人破产在深圳还需经过考察期,考察期内债务人须遵守消费限制和财产申报义务。时间是破产案件中真实的成本,越早介入、越早梳理,越能减少不确定性。
不一定。破产是最后手段之一,也可通过债务重组协商、执行和解、分期履行等方式处理。是否申请破产,应结合债务总额、债权人数量、是否有可执行财产、未来收入预期综合判断。
不是自动免除。需经法院依法裁定,并在考察期内履行申报、限制消费等义务;存在隐匿转移财产、虚假陈述等情形的,可能不予免责
核心结论:2026年长假期间,破产程序中的多数法定期限会顺延——《民法典》第203条规定,期间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假期结束次日;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未尽事宜适用民事诉讼法(《企业破产法》第4条)。但《企业破产法》第18条规定的"管理人二个月通知期""三十日答复期"风险极高,不宜赌顺延。管辖上...
核心结论:国庆假期消费中预付的旅游团费、健身年卡、储值卡余额,一旦商家进入破产清算,通常只算"普通破产债权",排在破产费用、职工工资和税款之后按比例受偿。与其反复协商等待退款,不如尽快查明商家是否已被法院受理破产,并在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2026年国庆假期消费维权中,商家资金链断裂、门店...
申请破产的债务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应当在深圳经济特区内,并且在破产申请提起之日前已在深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6个月。有证据证明债务人出现破产原因之日前在深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6个月的,可以自出现破产原因之日起计算。债务人申请破产前应当做哪些准备。
结论先行:破产企业对外追讨债权,成败往往不在于证据强弱,而在于是否踩准两个开关——管辖法院的选择和程序时限的计算。依据《企业破产法》第21条,破产申请受理后涉及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原则上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依据第46条,未到期债权在受理时视为到期,追讨必须立即启动,否则三年诉讼时效(《民法典》...
核心结论:破产法领域的企业资产重组,不是"把资产卖给谁"的一笔交易,而是以债权人公平受偿为底线、以重整计划获得各表决组通过并经法院裁定批准为目标的系统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一条至第八十七条,重组方案必须同时回答四件事:资产怎么处置、债权怎么清偿、出资人权益怎么调整、经营怎么延...
个人破产不是只有一条路。债务人通常可以先尝试与债权人协商达成庭外和解,成本低、不留破产记录;协商不成或债务结构复杂时,再考虑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申请破产清算、重整或和解。在破产法领域,个人破产律师实务的核心工作,正是帮当事人判断"该谈还是该走程序",并把两条路径的时间、成本与后果算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