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重整制度及其特点 公司重整(corporate reorgani-zation)制度,是指陷入经营、财务困境,出现破产原因或有破产原因出现危险的公司企业,若有重整之可能及有经营价值的,利害关系人可...
我国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体系的不完善可能导致重整制度承担过多防止职工失业的制度压力
一般认为重整制度防止经济组织的解体与倒闭的目的在于减轻工人大量失业造成的社会压力,因此有人认为重整制度的重要功能在于解决工人的失业问题。诚然,减少工人的失业是重整制度的一个重要目标,但这个目标的实现是...
重整制度-深圳破产法律师
重整制度 重整,近年来国际破产法学界一个十分时髦的词汇,它代表了国际破产法发展的潮流。在破产学界,重整被描述为破产法框架内的一种法定程序。 重整(reorganization),又称重组、恢复(reh...
破产重整的特征包括哪些?
破产重整的特征包括哪些? 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希望再生的债务人,通过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并借助法律强制性地调整他们的利益,对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深圳清算公司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破产重整制度的分类-深圳律师
破产重整制度的分类 1、美国的破产重整制度 美国破产法中的重整制度是在20世纪逐渐发展起来的。美国1898年破产法,除清算内容外,原来只有和解的规定。人们在实践中逐步认识到,这种规定只能解决简单的债务...
重整计划的执行及监督-深圳破产法律师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重整的终止-深圳破产律师
重整的终止 除重整程序结束外,重整可能因以下原因而终止: 第一、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第二、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获得批准,或...
破产企业的整顿结束—深圳企业破产网
破产企业的整顿,是在人民法院认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中止破产程序后,债务人为履行和解协议内容,达到振兴还债的目的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企业的整顿由...
关于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定价的补充规定—深圳企业破产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公告44号 关于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定价的补充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44号 为适应资本市场发展实践的需要,我会制定了《关于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